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让父母们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后,家庭教育值得更多家长重视。1月5日,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围绕家庭教育的相关问题,记者对话多位市政协委员。其中,市政协委员、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副教授毛颖梅建议,应在北京市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工作,改善“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这两大家庭监护薄弱环节。
刚刚进入一所小学当老师的李平,概括自己是一个被“散养”长大的孩子。李平坦言,自己在姥姥家被“散养”长大,但并不希望弟弟也被“散养”。“他成长的社会环境相比我小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有人管束和节制,特别是在上网这件事上。”
李平也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关注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她坦言,尽管自己班上孩子年龄相似,但表现却天差地别。“学校教育之外,更多的‘功课’要在家里做,不是书面作业,而是家长对孩子们的教育。”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徐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有的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表现不闻不问”。
为让家长能够更好了解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毛颖梅建议,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的普及,提升家长参与和科学育儿的意识。“比如司法部门能够及时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案例,进行宣传和普法。”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教育都处在学校教育的辅助和从属地位。毛颖梅强调,《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家庭教育提升到和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很多家长会担忧,觉得这个法律是针对家长的。但从法律条文来看,这部法律并未设置很多严重的处罚措施,而是用到训诫这个词。而且除了对家庭责任作出明确要求外,也有国家层面的指导、社会的支持和各个部门的协同。”
徐凡也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对社会、政府等多方责任都作出界定。“这样的形式能让家庭在迷茫和困惑的时候,寻求社会的帮助。从社区街道到社会组织,都能帮助家长更好地处理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妇联界别同样带来《加快推进北京市家庭教育立法》的提案。提案指出,针对家庭教育资源碎片化、基层家庭教育指导专职人员缺乏等问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保障机制、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同时,参与家庭教育的社会服务机构良莠不齐,准入条件、考评标准等规范机制也需规范。
“随着对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探索不断深入,家庭教育的有效开展,更加需要专业力量的支持。目前全国和地方有家庭教育学会等机构,在这基础上,需要再去调研和制定相关专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出台相关措施。在我看来,像家庭教育指导师这样的岗位门槛宜高不宜低。”毛颖梅表示,该法在执行和宣传时要关注把控方向的正确。“如果由不专业的从业人员提出不当的建议,会给家长营造新的焦虑,甚至形成利益链条,这就和引导家长立德树人的初衷相违背了。”(作者:程铭劼 赵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