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场外期权业务,证监会连出三张罚单,涉及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3家头部券商。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建投证券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相关条款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股票指数标的不得超出证券业协会规定的范围”。
证监会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中信建投合规管理不到位。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泰证券的场外期权业务也收到罚单。经查,证监会发现华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二是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三是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此外,证监会还发现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证监会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中金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场外期权业务是指在券商柜台开展的期权交易。监管对券商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根据各家公司资本实力、分类结果、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专业人员及技术系统情况,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
据了解,此次被处罚的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和中信建投均为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根据规定,一级交易商可在沪深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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