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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 住房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如何建

时间:2022-01-11 16:27:54       来源:第一财经

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有所居”进入下半程。伴随住房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供给不足,“十四五”期间,住房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如何建?

1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下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基础、指导文件,该规划将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与非基本进行分类,提出住有所居等九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11日,住建部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在国新办就上述规划有关情况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7大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3项,普惠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4项。

根据规划,到2025年,住有所居领域需完成三项指标要求:实现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类达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应保尽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由2020年的5.9万个提升为约21.9万个。

加快补齐住房保障短板

规划称,“十四五”期间要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弱项。

在住房保障方面,规划提出了三点亟需补足的短板:第一,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

第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

第三,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其中,第一点中的“应保尽保”为约束指标,第三点中的“应保尽保”为预期指标。

“公租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分别对应了不同的住房群体,补足这三方面的短板,对实现社会公正义有积极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称。

在公租房方面,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第一财经,相较于“十三五”期间,各地“十四五”期间对于公租房提供的实物量有所下降,故此,该规划明确了要“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即一方面,要根据当地的低保困难家庭住房需求,适量新增公租房供给,另一方面,对于新增供给,更注重区位和配套选择。

与此同时,李宇嘉还认为,当前,棚户区改造的高峰期过去,未来十五年来,棚户区改造会全面向老旧小区改造转变。这也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补短板”的重点会放在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有选择、有重点的推进精品项目发展。

根据住建部数据,2016年至2020年8月底,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300多万套,已超额完成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改造2000万套的目标任务。

推动住房保障的普惠发展

规划称,“十四五”期间,在住房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要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大力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将共有产权房覆盖群体扩充至常住人口,将灵活就业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为了让住房保障制度惠及更多大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规划提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潘伟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下一步,住建部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实现住房领域的普惠金融,规划还提出了 “十四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方向。

根据规划,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事实上,去年以来,上述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方向已逐渐落地。从2021年7月中旬开始,苏州、广州、成都、深圳、常州、重庆被住建部确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试点城市,并先后启动了该项试点工作。

这些试点地区还围绕“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一视同仁”,相继提出灵活就业人员、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按月还房租等便利措施。

展望“十四五”,住建部将用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