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从严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行为,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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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林伯强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需要多晶硅产业的发展更健康。为此,两部门出台《通知》,其目的就是纾解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能、价格堵点,提升光伏发电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供应保障能力,支撑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
《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
文件指出,多晶硅在光伏产业链中居于重要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产能形成周期相对较长。要保障多晶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用电用水用工等,合理安排检修、技术改造等计划,确保已有产能开工率。
《通知》提出,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即,支持多晶硅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研发,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优良率。推动建设项目按期投产达产。鼓励上下游一体化、战略合作、互相参股、签订长单,支持建设光伏产业园区。鼓励国有、民营等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链各环节,有效限制低端产能无序扩张。
《通知》要求,充分保障多晶硅生产企业电力需求。对于主动控制多晶硅等产品价格水平的企业,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绿电资源丰富的地方,支持其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多晶硅生产用电成本。目前,对于产品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的多晶硅生产用电负荷,各地暂不纳入有序用电方案。
另外,《通知》提出,鼓励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加大绿电消纳。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直接消纳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进行生产制造,支持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新能源自备电站等形式就近就地消纳绿电。使用绿电进行多晶硅生产的,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鼓励多晶硅企业
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
《通知》提出,在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前提下,结合市场供需形势、生产成本及合理利润水平等因素,引导多晶硅等产品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相关企业可享受政府支持政策,纳入政府及行业重点企业支持政策清单。
《通知》同时要求,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价格法、反垄断法,加强市场监测,发现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线索,及时约谈相关市场主体,推动依法合规经营;从严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行为,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力遏制资本过度炒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通知》要求,完善产业链综合支持措施。落实相关规划部署,突破高效晶体硅电池、高效钙钛矿电池等低成本产业化技术,推动光伏发电降本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效环保型及耐候性光伏功能材料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光伏组件寿命。
“为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抢抓新能源发展重大机遇期,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快马加鞭。”林伯强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需要多晶硅产业的发展更健康。为此,两部出台了上述《通知》,目的就是纾解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能、价格堵点,提升光伏发电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供应保障能力,支撑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据业内人士观察,当下我国光伏多晶硅产量提升的同时价格维持高位,多晶硅大长单的签订表现了中下游厂商对未来需求前景的看好。但年初以来,受益于光伏终端装机需求的高景气,上游硅料价格持续上涨。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学会硅业分会的数据,硅料价格从年初的约23万元/吨,已经上涨至超过30万元/吨,进而带动了下游的硅片、组件等价格相应上涨。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内光伏产业部分环节产品价格持续急剧上涨,引发产业链供应链剧烈震荡,其中既有国际贸易环境复杂、新冠疫情反复冲击、下游需求大幅增长、各环节建设周期差异等原因,也有部分企业炒作哄抬价格、个别从业者囤积居奇等因素。
《通知》也要求合理引导行业预期。各有关部门、企业应理性分析光伏产业发展预期,充分考虑产业链已有产能与不同生产环节间扩产周期的差异,根据新能源发展规划、市场需求预测等情况引导企业提前谋划布局、合理安排投产扩产增产计划,推动上中下游平衡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光伏产业链建设,推动光伏产业链的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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