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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代位追偿会强制执行吗?

时间:2023-02-07 10:24:34       来源:财报分析网

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导致的,第三者的过错行为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2、保险人支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赔偿金。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这是保险人能够取得代位追偿权的前提条件。

3、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利,是不可以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的,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那么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上述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

代位追偿会强制执行吗?

代位追偿就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侵权行为、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等情况时,可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它主要分为权力代位和物上代位。

代位追偿是有可能强制执行的,不过这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里就有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

而一般流程就是你先打保险公司电话,陈述事故经过;然后再提出代位追偿的申请;之后再把保险公司要你准备的资料提交上去就好了。

当然,大家需要注意,代位求偿原则是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的。而且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只能是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像如果是由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组成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就是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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