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险包括哪些内容?
不同的综合意外险所包括的内容有所差异,此处仅供参考: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身故,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20万到100万;
2.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残疾,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20万到100万,理赔时通常会按照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保额进行赔付,比如一级伤残可赔100%、二级伤残可赔90%、三级伤残可赔80%,以此类推;
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导致发生医疗费用,则可获得报销,一般是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60%-100%比例予以报销,保额一般为3万到5万;
4.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导致住院,则保险公司每天可给付一笔津贴,一般为每天给付50到200,有最高给付天数限制;
5.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暂时失去劳动力,则可支付停工保险金,一般和被保险人的收入挂钩;
6.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乘坐汽车发生意外而导致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5万到100万;
7.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乘坐飞机发生意外而导致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20万到500万;
8.火车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乘坐火车发生意外而导致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20万到500万;
9.轮船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乘坐轮船发生意外而导致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保额一般为20万到500万;
10.猝死:保额一般为5万到50万。
意外险哪些是不理赔范围?
1.投保人故意导致的事故;
2.被保险人故意导致的事故;
3.被保险人自伤或者自杀,但是被保险人自杀的时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因为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发生的打斗、被袭击或者被谋杀;
5.被保险人因为妊娠而发生的事故;
6.被保险人因为药物过敏而发生的事故;
7.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而导致发生的意外事故;
8.被保险人没有遵循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发生的事故;
9.因为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而导致发生的意外事故;
10.被保险人因为犯罪或者拘捕而导致发生的意外;
11.被保险人参加高风险运动或者参加职业/半职业体育运动而发生的意外;
12.被保险人在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期间发生的意外;
1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期间发生的意外;
14.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