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同时领的,一般来说,女职员怀孕之后,产假期间是不会再发放工资的,而是会由参保单位向生育保险机构申领生育基金 来支付生育津贴,若未参保,则由单位保障产假工资发放。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发放生育津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待遇,则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广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广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险且缴费满一年的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经过审核,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在三十天之内开始按月向用人单位计发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发放到职工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职工参保缴费还未满一年,则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一年之内申领生育津贴即可。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盖公司公章)、门诊的需要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顺产职工需提供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难产/吸引产/钳产/臀围牵引产/生育多胞胎还需要提供诊断证明,流产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