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将在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 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集中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情况以及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等。
据悉,排查整治行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北京人社”系列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工时和休息休假政策问答。北京市各区还将普及工时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督促企业强化劳动法治观念,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
例如, 在工时方面,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存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在休息休假方面,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工作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职工可享受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本次集中排查中,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相关违法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