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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 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可合并申报 当前关注

时间:2023-06-10 08:27:07       来源:央广网


(相关资料图)

6月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本市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自6月10日起,所有参保单位即可开始申报,申报期限一直持续到7月25日。

6月10日起至7月25日可统一网上申报

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管理,税务部门征收;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和征收。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本市继续实行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6月10日起至7月25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合并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把相关数据分别传递给税务、医保与公积金部门。

用人单位应以职工2022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依据。申报录入时,没有上下限的限制。本市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和公积金部门核定缴费工资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如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2023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线上线下均可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报。线上申报时,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线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线下申报时,用人单位可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用人单位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所属地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用人单位需及时查询申报结果

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的,可以随时线上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对于住房公积金申报不成功的单位,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

用人单位在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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