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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为“A”
连续5年在该项考核中获得“A”等次
河北日报讯(记者郝东伟 通讯员韩雪莹)日前,经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综合评价,河北省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总体和5项分任务均为“A(优秀)”等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3亿元。至此,河北已连续5年在该项考核中获得“A(优秀)”等次,累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7.8亿元。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河北始终坚持把加强衔接资金保障、突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强化监督和绩效评价,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成效明显。
完善制度政策,织密资金管理体系。省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出台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严格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明确衔接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负面清单,指导各地科学使用管理衔接资金。建立全流程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建设管理、资产运营管护监管责任,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分工明确、监管到位、权责统一的责任体系。加强调研指导和督导调度,组织业务骨干和第三方专业人员每年对市县进行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常态化、多元化监管各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加强日常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2022年,下达市县中央衔接资金42.06亿元,比2021年增长6.4%;下达省级衔接资金70.36亿元,与2021年持平。坚持把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作为抓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抓手,出台《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细化了入库程序,梳理了重点支持方向和负面清单,明确了规模化项目内容标准、入库流程、风险管理等。截至目前,全省2023年入库项目1.41万个,总投资规模344.84亿元,比2022年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增长31.93%。
突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市县围绕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发展联农带农产业作为衔接资金使用的主要方向,逐年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2022年,全省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达到77%,有效带动群众增收。2022年,下达省级衔接资金6.8亿元,支持19个县(市、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通过建设衔接示范区,打造示范样板,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规模效益和集群效益。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聚焦关键环节,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督和事后评价制度,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监督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河北已获得中央衔接资金50.4亿元,比2022年增长17.4%。下一步,河北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早投入、项目早落地、群众早受益。同时,持续加强资金项目过程监管,突出绩效导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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