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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郑商所公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1月13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02、2303、2304及23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二、自2023年1月1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2、2303及2304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5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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